
關于我省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補充考核認定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
各市人事局,建設局(委)、建工(管)局,蘇州工業園區規劃建設局,省有關廳局,省屬企業,中央駐蘇企業:
根據省人事廳、省建設廳和省建管局《關于做好我省建造師執業資格考核認定收尾工作的通知》(蘇人通〔2006〕95號)和《關于2006年度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蘇人通〔2006〕126號)等文件精神,擬對符合我省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核認定條件的人員,進行補充考核認定?,F將二級建造師補充考核認定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補充考核認定條件
因在異地或國外施工錯過申報時間的人員具備下述條件之一的均可申報:
(一)符合省人事廳、省建設廳和省建管局《關于開展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核認定工作的通知》(蘇人通〔2004〕177號)規定的學歷、資質、業績、年限和職稱等全部申報條件;
(二)取得建設行政部門頒發的建筑施工二級及以上項目經理資質證書,累計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20年,業績中有1項工程獲得省部級以上獎項;
(三)取得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建筑施工二級及以上項目經理資質證書,累計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10年,業績條件符合省人事廳、省建設廳和省建管局《關于開展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核認定工作的通知》(蘇人通〔2004〕177號)(蘇人通〔2007〕95號)規定業績標準或其申報業績中有1項工程獲市(廳)級獎項,同時參加了2005年或2006年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相應專業的《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科目考試,并已取得該科目考試成績(以下簡稱“考評結合”)。
二、補充考核認定的具體要求
(一)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申報程序和申報材料按照省人事廳、省建設廳和省建管局《關于開展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核認定工作的通知》(蘇人通〔2004〕177號)和《關于印發<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核認定實施細則>的通知》(蘇建執辦〔2004〕1號)文件規定執行。
(二)各市人事行政部門、建設行政部門應共同出具申請人在異地或國外施工的證明。
(三)選擇“考評結合”方式的申請人,應提供2005年或2006年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準考證復印件(原件由各市人事部門負責審核),同時在江蘇省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核認定系統中如實填寫《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科目考試成績和檔案號,不需要再提供學歷和職稱資料。
(四)相關文件、表格和考核認定系統軟件可通過查閱 “江蘇建筑業網”(http://www.jscons.gov.cn)獲取。
三、其他有關事項
(一)本通知內容與以往文件如有不一致之處,以本通知為準。
(二)各地區、各部門應將申報材料于2007年3月25日前一次性報送省二級建造師考核認定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南京市三元巷七號),逾期不予補報和補充材料。
(三)省二級建造師考核認定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聯系人:龔自立,金傳春,聯系電話:025-84208381 025-83750570
(四)各市、各部門應周密計劃、精心組織、嚴格把關,認真做好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補充考核認定工作。
附件1:《關于開展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核認定工作的通知》(蘇人通〔2004〕177號)
附件2:《關于印發<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核認定實施細則>的通知》(蘇建執辦〔2004〕1號)
江蘇省二級建造師考核認定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二〇〇七年二月二十五日
江蘇省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核認定系統使用說明 (技術支持電話:025-84207951 陳小明 王鵬)